各系(部、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133”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院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树立“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21—2022学年度全院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学生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范围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文明标兵在2020级、2021级学生和学生干部中评选;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在2020级、2021级各班级中评选。
(二)参加市级及其以上各类比赛,且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还未被学院统一予以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奖项。
二、评选条件
详见《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1〕116号)。
三、名额分配
各系根据《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1〕116号)中规定的评选比例上限推荐。(说明:各系可根据各年级、各班学生的整体表现情况在总名额范围内适当调配)
(一)“三好学生”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10%;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5%;(说明:各级院、系学生组织可以在指导部门的推选下,遴选出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20%、10%的学生干部予以推荐表扬,表扬类别仅为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共青团组织在五·四时已表扬,本次不再参评。)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10%(说明:2022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志愿者不占用班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名额,由团委提名上报统一表扬);
(四)“文明标兵”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
(五)“文明班集体”评定班级数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
(六)“先进班集体”评定班级数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
四、评选流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文明标兵由各班按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推荐上报,各系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二)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由各系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推荐,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团委推荐上报的2022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按要求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院各类学生组织指导部门,可以推荐上报的优秀学生干部,按要求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学生组织推荐上报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党总支按要求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与各班的相关材料一同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五)各系、相关部门须在12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文明标兵、优秀班集体和文明班集体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程吉思老师,逾期未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学生工作部(处)对各系、相关部门上报的推荐材料复审后,报学院审批,同意后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公开表扬,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当先进、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评选。
(三)被推荐上报的个人及集体必须递交以下资料:
1.个人申请表(要求用 A4 纸双面打印,建议手写;若电子版填写则填写内容用小四号宋体,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2.参加评审的学生需如实填写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修改成绩或谎报成绩者一律视为作弊,直接取消,则不再参评后续的各级各类评优评奖。
3.表格“班主任意见”和“系部意见”一栏的填写应明确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班主任意见”、“系(部)意见”;签名处必须为班主任和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同时加盖相关的系公章;
4.表格“申请理由”一栏应体现个人或班集体的先进事迹和突出特点,不得只填写“获奖情况”,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5.相关表格请登录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打印。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2月13日